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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纳税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为控制房地产地价过高,投资过热,国家陆续下发宏观调控政策,先是央行宣布加息,接着“国六条”出台,随后国六条细则、限制外资炒楼,乃至强征个税的108号文件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及配套细则的出现,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具有战略意义。本文仅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技术和税收筹划方式进行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业务范围广,经营活动复杂,因此,采用的筹划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其特点和经营业务,对其采用的税收筹划技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规避平台筹划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存在着明显地税率跳跃临界点。因此,可以利用规避平台筹划规律进行筹划节税,其关键性的操作是控制增长率,可以通过价格、扣除额的调节来实现。  (二)投资转化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开发、销售房产这一传统经营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出租、投资联营等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化技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效果非常明显。  (三)税基筹划技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占用量大,需要不断筹措资金维持其开发能力,而资金筹划中的税收筹划,集中于如何降低税基。银行贷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等都是融资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税效应降低税负,而发行股票则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实现技术  主营业务收入的筹划,其切入点是运用实现技术,合理控制和确认收入的实现,降低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收政策对其收入的约束是相当严格的,预售收入也要按预计利润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销售定金、预收房产款都要纳入收入总额缴纳营业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方式   (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纳税临界点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经营中遇到税收临界点时,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目前利用该方法最多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中筹划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20%的增值额”就是我们常说的“临界点”。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 20%这个临界点上,一是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销售收入下降了,而可扣除项目金额不变,增值率自然会降低。当然,这会带来另一种后果,即导致收入的减少,此举是否可取,就得比较减少的收入和控制增值率减少的税金支出的大小,权衡得失做出选择。二是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比如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等,使商品房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在增加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应注意税法规定的比例限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取得销售收入693万元。该公司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建造此楼投入了3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0万元,前期工程费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4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55万元。根据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企业可以扣除的费用除了上述费用以外,还可以加计扣除(100+300)×20%=80万元。因此,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300+40+80+55)=205%。根据税法规定应按30%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693-100-300-40-80-55)×30%=354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为693-100-300-40-80-55-354=826万元。如果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批住宅的出售价格降低为690万元,则该公司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300+40+80+55)=20%根据税法的规定,该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税后利润为690-100-300-40-80-55=115万元。进行纳税筹划后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115-826=324万元。  同样,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来进行纳税筹划。假如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幢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10万元。增值额为19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34%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90×30%=57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10-57-50-5=78万元。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105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1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915万元,增值额为185万元,增值率为185/915=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100×5%=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5×(7%+3%)=55万元。同样,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100-915-55-55=1245万元。该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为1245-78=465万元。因为,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二)利用投资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一是出租取得租金;二是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两种投资方式所涉及税种及税负各不相同,存在着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菏泽市城区繁华地带有一处空闲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实际使用面积300平方米,2008年1月份准备对外投资,若采取出租方式,预计年取得租金为200万元,若用于联营,则预期每年的联营企业利润中,大海房地产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那么,我们分析一下,哪种方式对于企业更能节税,  假设房产原值为P, 房产使用面积为L平方米,如果出租则每年可取得租金收入R1,用于联营,则预期每年的联营企业利润中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R2,出租和联营的税负分别为T1和T2。  1、采取出租方式应承担的税负  营业税:房产租赁属于服务业,按照租金收入的5%征税,应为5%×R1;房产税:房产税应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则房产税为12%×R1;城建税:假设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依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则,城建税税负为5%×R1×7%=035%R1;教育费附加:3%×5%×R1=015%R1;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企业必须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理》第3条规定:“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印花税税负为01%R1;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租金收入应纳的所得税为25%×(R1-5%R1-035%1-015%R1)=2362%R1。  总体税负T1=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5%R1+12%R1+035%R1+015%R1+01%R1+2362%R1=4122%R1,即,采取出租方式下,公司的总体税负T1=4122%R1。  2、采取联营方式应承担的税负  房产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计税,税率为12%。假定减除率为30%,则房产税税负=12%×(1-30%)P。土地使用税(此税种从量定额征收,各地标准不一,以菏泽市为例,城区单位税额为068元/平方米),则土地使用税税负为068×L=068L;所得税:联营利润所得应缴所得税,所得税税负=R2×25%=25%R2。  总体税负T2=房产税税负+土地使用税税负+所得税税负=12%×(1-30%)P+068L+25%R2=00084P+068L+25%R2。  寻求税负均衡点。由于租金的收入相对固定,而且在出租之前可以商定,而联营收入则因影响因素多,不可确定性更大,所以,可以用租金来预测联营收入。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即,  4122%R1=00084P+068L+25%R2,则R2=(4122R1-084P-68L)/25  在对房地产进行投资时可以利用以上的函数公式进行测算,基本结论如下: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联营方式税负轻于采取租赁方式,从税收的角度考虑宜采用联营方式;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租赁方式税负轻于采取联营方式。本例中,由于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而500<(4122%×200-084×1000+68×300)/25=78570,所以,租赁方式可以节税。此时的总体税负T1= 4122%R1=4122%×200=8244(万元),而联营方式下的总体税负T2=00084P+068L+25%R2=00084×1000+068×300+25%×500=33740(万元)不难看出,公司采取租赁方式比采取联营方式可以节税25496(3374-8244)万元  (三)利用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如何更好地筹措资金,对公司的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筹资模式方式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  假设2008年1月份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开发一个项目,需要资金1000万元,由于公司采用的筹措资金的方式不同,对公司的税负影响也必然不同。  如果企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方式,按年利率8%计算,每年需要支付利息8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额为80万元,可以为公司节税80×25%=20万元;如果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批准发行债券融资,公司债券可以对社会公开发行,也可以局限于企业内部职工发行。税法规定资本红息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如果债券年利率为10%,则通过债券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00万元,即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可以为企业节税25(100×25%)万元。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融资,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只是影响程度有所不同,但如果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由于发行股票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所以不能有效降低税基。  (四)利用收款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后确认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谨慎原则,客观评估收入的实现,对估计价款不能收回的,不能确认为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  由于房地产单位价值较高,购买方很难一次拿出大额款项购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不能按售价总额确认收入,并响应地分次接转成本,起到节税的作用。  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分期收款销售房产合同,合同中商品房总价款800万元,分4次付清,首期付款40%,首期付款后即把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如果此时确认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0×5%=40(万元)。如果按分期收款确认收入,第一次应缴纳的营业税800×40%×5%=16(万元)。以后三次分别缴纳营业税800×20%×5%=8(万元),共计16+3×8=40(万元)。虽然两种方法缴纳营业税都是40万元,但是采用分次确认收入可以延缓纳税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入在5种特殊情况下确认标准,对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按照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按以下规定确定: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2.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4、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银行定期存款的表怎么填写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7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58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5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0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6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6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63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64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65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6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67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68企业外购的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三)动漫企业税收优惠69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70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7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7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8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81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82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五)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83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有哪些发行债券的手续费计入什么科目发行债券的手续费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核算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差额),贷:应付债券-本金(面值)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2)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发行条件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①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②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③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④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3)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①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②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4)募集资金用途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人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5)核准制下公司债券的分期发行①核准制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②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在发行债券时除了手续费外,还会有其它费用上的支出,财务在对它们进行账务处理时,或是遇到了企业债券处理上的难题,不知道怎么样入账建议可以多关注本网内容更新,这上面有更多内容可以参考期末留抵税额什么意思答:一、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当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产生的应交增值税的负数,通俗的可以理解为税务局倒欠企业的增值税一般都是用"期末留抵税额"来称呼,因为它都是当前值(累计数额),包含当月产生的,很少用"当期"形容,因此都是一个概念是应退税额的最大值当期应该是账务上,不是报表上的二、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指报表上留抵数额用是最大退税额,用来退税了,报表上不会减少但是你们的老师应该没有讲述报表与账务的分别,他说的当期期末留抵税额=0指的是账务上,因为产生退税就把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转到应退税额了这个原因还是和上面一样,报表上期末留底还是有,但是由于产生退税,账务上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会有等额的减少,同时增加到应退税额科目期末留抵税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一共有五个条件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注:根据"84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除了开头笔者讲的大白话,还将税法的具体规定用条文方式给大家列在资讯里,相信你们都明白了是怎么回事2019年还发行了可以退税的政策,如果你的企业符合文件里可以申请税留抵税的情况可以去申请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7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58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5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0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6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6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63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64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65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6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67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68企业外购的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三)动漫企业税收优惠69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70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7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7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7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8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81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82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五)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83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8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0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6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  6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3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64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5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6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67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68企业外购的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69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0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7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  7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8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1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2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  (五)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  83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