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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08:02:32
卖一是10元,你买的
价格是1010元,当然先按10元成交,若你的买盘数量大于卖一当时挂单数量,那就有一部分按1001--1002----1010元依次成交。如果在你报单的同时有人以更高的
价格报单,那就是那人先成交。涨幅限制是10%,为什么会有超过10%的
股票1你购买的
股票的成本是1000010+1000010(03%+01%+01%)=1005002设你的卖价为X,则10000X-10000X(03%+01%+01%)=100500则X=10103也就是说你的
股票价格超过1010元,你卖出的话就可以赢利了如果
股票的委买分别是:1011(200手),1010(100手),1009(50手)。。。委卖:1012(152手) 涨停超过10%有两种情况: 1、有出现大于10%小于105的,那也是涨停,因为涨停不意味着不能买卖,买卖
股票出现细微的
价格变化只要四舍五入等于10%是允许的。 2、有的股票首日开盘没有涨停限制。 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怎样看集合竞价如果你1014买一手,你买到的是委卖一(1012)成交价是1012;至于你说的你成交的152里的哪一手,这个是无从估计的,但能肯定的是,在这152手(10个人里面),你是和最先申报1012的那个人成交的,记住:价格一样,时间优先原则;最先成交的一定是委卖一、其次委卖二。。直至委卖五,委买同理。股票中的一个点指的是什么什么是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英语说法:Call auction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27-9:30)电脑开始工作,系统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
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下跌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上涨趋势。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
价位,这个
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
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集合竞价需要满足的条件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其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时间: 上海市场:9:15—9:25 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不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集合竞价阶段撤单规定 沪深两市每个交易日9:25至9:30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两个交易所交易主机都不接受撤单申报。 不过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两个交易所规定有所不同。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具体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而深交所规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也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它接受申报的其它时间里,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第一笔买入的已经全部成交这里为空 1 。。。。3.52 。。。。3 这里是经过第一笔成交后委卖由于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 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3.65。。。。4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7 4。。。。3.65。。。。2 5 。。。。3.54 。。。。6 5 。。。。3.70。。。。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後,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後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竞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
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
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
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
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
价位,这个
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大小与成交次序: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注意要点: 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2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有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 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股票的涨跌是不是相对前一天来说在股票交易中,“一个点”指的是股票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通常对应于股票价格的百分之一。例如,如果一只股票的价格从10元上涨到1010元,我们可以说它上涨了“一个点”。浮动
盈亏是指投资者持有股票合约时,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未实现的
盈亏。这种
盈亏是按照持仓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当前市场结算价计算得出的,它反映了如果立即平仓将会实现的
盈亏。未平仓头寸的
盈亏计算公式为:(当前结算价 - 开仓价格) 持仓量 合约单位 - 手续费。这个计算得出的结果是理论上的盈亏,即尚未实现或落入口袋的盈亏。由于股票价格不断变动,投资者持有的股票盈亏也会不断变化,这种变化称为浮动盈亏。一旦投资者卖出股票,浮动盈亏就转变为实际盈亏。简单来说,浮动盈亏就是投资者持有股票时的盈亏,而实现盈亏是指投资者已经卖出股票后的盈亏。累积浮动盈亏则是浮动盈亏与实现盈亏的总和。相对于前面的时间段。比如前一分钟10元,后一分钟变成了1010元,后一分钟涨了1%。相对于前一个小时、相对于前一天、相对于前一周、相对于前一个月、相对于前一年,都可以用涨了或跌了来说。这也是所谓的股票的分时线、日K线、周K线、月K线、年K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