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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可以向个人授权代为持有股份,此举实质上具有合法性。总体而言,代持股行为大致可分为四类:首先,员工可以通过职工持股会或者工会方式来持有公司股票;其次,自然人可能会依法受托代他人而持有股权;再次,企业也可以由虚拟空壳公司代为持有其股权;最后,信托机构也可以依法接受委托,代表企业持有部分或全部上市公司的股份。只要在委托过程中,双方都能够明确表达意愿并遵守法律及行政部门规定,企业就有权委托个人代为持有其股票。股份代持会有什么风险你好: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领导让你代持股票,本身就是问题,你们领导怕出问题,把风险转移到你们身上,这是一种犯罪。你必须要求领导把那份协议交还与你,这是最好的办法,还有你替他代持股票,他要给你一定的风险报酬的!!股票代持什么意思委托持股会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度,且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风险,所以从目前证监会的监管口径看,委托持股是不允许的。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3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代持股票合法吗股票代持是指实际的股票持有人因某种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以他人名义代替实际持有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股票代持是合法的,股票实际持有者人和代持有者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不过协议要确认好实际持有人和代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通过以上关于股票代持什么意思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股票代持什么意思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股票代持违法吗法律分析: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法律分析: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合法,但实际出资股东虚假出资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如下: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即使股权代持协议能够证明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当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仍然会被认定无效。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代持股关系应当基于委托关系形成,委托关系为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签订委托合同或者代持股协议,对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有事实行为的,也可以依法认定存在委托代持股关系,并以此法律关系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3、股权被处分显名股东因其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其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权归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股权强制执行。4、名义股东风险当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股权代持关系时,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名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规避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方法1、签署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是法院认定股权代持关系的重要依据,只有当股权代持关系得到证明,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利才可能得到保障。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不仅需要写明股权代持关系,还需要明确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这不仅是对实际出资人股东权利的保障,也可以成为名义股东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的求偿依据。2、为防范股权被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代持股权进行抵押。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抵押给实际出资人,并办理登记。这一操作可以保证实际出资人在法律上锁定代持股权,避免代持股权被名义股东处分,或被名义股东债权人强制执行。3、为取得股东资格,股权代持最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为避免无法主张成为显名股东,可以在最初约定时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代持协议上签字确认,日后可成为其他股东同意的依据。